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

有时候做事并不是因为一时冲动,也不是所谓的缺少经验没能想到问题的方方面面,恰恰相反,该想的不该想的都想过了,明知如此也依然去做了,虽说形式上与冲动差不多。

呃,好吧,这里显然就有一个唯心的问题,判断的标准如果由判断人本身来决定,那么得出的结论要想非常准确就很难说了,这将完全取决于判断人自身素养。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,然而那多数人中的很大一部分都倾向于扮演所谓掌握真理的少数人,在结果确定之前很难判断真伪。所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,这一几乎公认的判断标准,终究也是以结果论真理,对于个人或者社会将要经历的从未发生过的事时,基本没有指导意义。

从宏观长远来看,应该提倡的还是通过提升自身素养,大量阅读社会,从而自己做出判断而为之,方为社会生机之本。如果一味以结果论,呃,结果都懂的。

显然,这又将处于一个很纠结的境地,人终究是具有社会属性的人,不能够顺大流则必被大流冲击,相比于生活的目的,有时将得不偿失。

呃,好吧,最近状态诡异。传说肥胖影响智商,两三个月来致力于减肥,成功少了15斤,无限接近当年智商最高时的体重。然而越发的受困于各种琐事,前景不够明朗,又接了些本不该做的事,似乎是嫌麻烦不够多,纯属自虐。传说一个人如果不逼自己一把,便根本不知道自己有多优秀。不小心过了点那就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了。

前人有言:不知不可为而为之,愚人也;知其不可为而不为,贤人也;知其不可为而为之,圣人也。

只是,呃……

最近头疼的不行,睡眠不足,无休无止的痛苦,思维混乱,不写了。。

发表评论

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

*

您可以使用这些 HTML 标签和属性: <a href="" title=""> <abbr title=""> <acronym title=""> <b> <blockquote cite=""> <cite> <code> <del datetime=""> <em> <i> <q cite=""> <strike> <strong>